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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质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云平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注 | 一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揭牌成立
近日,依托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筹建的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国机集团首家、河南省唯一获批准的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紧密围绕磨料磨具产业发展需求,以提升磨料磨具产品质量为核心目标,重点破解产业内存在的“测不准、不能测、测不全、测不快”等计量测试技术瓶颈。通过加速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及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具有前瞻性的计量创新服务,着力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新型模式,全力打造支撑国家磨料磨具产业发展的质量技术基础。国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将引领我国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推动磨料磨具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能力和水平,完善磨料磨具产业量传溯源体系,助推磨料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河南省唯一获批准成立的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还将担当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河南省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新体系。信息来源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同意,这一领域支持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质检中心
近日,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其中提到,支持在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中试验证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质检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移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2025年5月21日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扩大国际合作,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开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新局面。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布局重大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区内相关单位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国家级经开区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组成创新联合体,加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协调联动,协同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转化。支持在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概念验证平台、中试验证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质检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允许国家级经开区直接申报省级科创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设立离岸创新基地,探索海外研发、境内转化等路径。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强化区内外知识产权合作对接,加大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力度,积极探索专利池等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新模式。(二)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鼓励国家级经开区通过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未来产业孵化器和先导区,加强未来产业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超前布局未来产业。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三)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智能制造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数字园区、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智能工厂。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培育具备行业引领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系统化、图谱化、标准化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按照国家总体布局要求,因地制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算力基础设施、第5代移动通信(5G)等网络的建设。积极支持西部枢纽节点起步区内的国家级经开区承接“东数西算”工程重点项目。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四)打造安全稳固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大招引和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做强“链主”企业。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参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鼓励国家级经开区间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五)有序推动产业承接合作和梯度转移。支持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建产业园区,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沿边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与毗邻国家加强跨境产业合作。三、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优先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对国家级经开区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尽快落地建设。鼓励包括外资基金在内的各类资金投向国家级经开区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孵化中小企业。指导国家级经开区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七)助力打造“投资中国”品牌。优先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参加“投资中国”品牌活动。依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加强国家级经开区与全球知名投资商、金融资本对接。用好用足现行有关便利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组团赴境外招商引资,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境外驻点招商。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肯招商、会招商、善招商”的全链条专业化招商队伍,构建招商引资新模式。国家级经开区应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八)推动外贸多元创新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拓展数字服务出口,打造数字贸易高地。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全球集散分拨中心、国际物流枢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及区内企业布局海外流通设施。(九)加强开放平台功能。加大国家级经开区制度型开放力度,赋予更多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功能。加强国家级经开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的协同发展,推动外向型经济提质升级。有序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探索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鼓励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强产业对接,深化“两国双园”等合作模式探索。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在多双边倡议、协议框架下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对外合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等国际组织在园区建设、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合作。四、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十)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各地区适时制定修订开发区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各国家级经开区应因地制宜实行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和优化国家级经开区对行政区划建制的托管、代管关系。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规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加强国家级经开区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质量水平。(十一)提高管理效能。优化国家级经开区运营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园区行政管理主体与开发建设主体相对分离。省市级涉及经济管理的审批权限应放能放尽放,依法授权或委托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行使,并通过制定权责清单予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重要岗位、领域及开发建设、安全生产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十二)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国家级经开区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做好“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一站式平台服务,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卡点问题。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探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指导国家级经开区及属地政府部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广智慧监管,优化信用监管,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五、强化要素保障(十三)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单列国家级经开区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主导产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明确“工业上楼”的产业类型,规范引导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立体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除外)、物流仓储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除外)和研发设计用地合理转换,适度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探索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新型产业用地(M0)。地方人民政府应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全程监管并主动接受部门指导,严防以新型产业用地(M0)等名义“打擦边球”开发住宅、商办用房等房地产项目。国家级经开区工业用地原则上应实行“标准地”供应。(十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推动企业使用绿证参与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依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十五)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面向全球招引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落户、住房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支持外籍人才集中的国家级经开区规划布局学校、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及区内企业通过产教融合试点、“双元制”教育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培养产业技能人才。(十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允许各地区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园区及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通过上市融资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创新的实际贡献,精准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支持和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经开区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督促和评估工作,确保本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这一地方检验检测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今起正式实施!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高地。《意见》提出,检验检测人才纳入省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到2027年,全省行业规模达到600亿元,培育一批权威公信、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品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高能级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高地。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供给水平(一)支撑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健全产业链、供应链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及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等8大重点产业集群,鼓励共建公共检测平台,强化“一集群一平台”支撑。优化国家及省级质检中心布局,建设、整合、提升一批质检中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助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研究发布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指导目录,积极发展氢能、光伏、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深化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国家综合试点,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纺织、电池等行业建立碳足迹认证制度。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推算碳排放量、碳追踪、碳足迹核算等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计量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三)增强社会民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食品药品和日用消费品痕量有毒有害物质、特种设备极端环境材料、高端焊接性能、高压储氢装备等的检测能力,加快发展医疗器械、进出口商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检验检测服务。建立完善公众健康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检测与评价标准体系,支持传染病、化学物安全性检测技术研发及相关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三、深化创新驱动,强化能力支撑(一)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技术研发力度,组织实施省重点科技研发专项,支持检测装备申报首台(套)产品认定。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产品开发。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二)提升行业专业能力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专业领域全类别产品(参数)检测能力,开展检验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标准规范等研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争创各级知识产权奖、标准创新奖等。鼓励开展在线检测、自动化检测和物联网智能检测,加快数智化转型。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控。培育扶持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三)增强集聚发展效应。加快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所在地政府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吸引优质检验检测机构落户,在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政府,相关县〔市、区〕政府)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一)优化市场准入机制。精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流程,深化部门联合审批。严格资质认定范围,避免重复许可;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探索开展远程评审,加强评审队伍和行风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动办〔省人防办〕)(二)推动机构做大做强。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有序推进检验检测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支持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整合组建省级和区域性大型检验检测机构或企业集团,以及市、县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或区域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领跑机构认定,培育“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业,支持各类企业将具有比较优势的检验检测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分离,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内部实验室建设,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市、区〕政府)五、提升服务能级,促进协同开放(一)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浙里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现与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等贯通共享。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为企业提供计量测试、研发中试、检测认证和培训咨询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二)增强产业协同能力。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检验检测认证联盟、协会、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嵌入全产业链,加强服务供给。深化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产业集聚地、小微企业园设立实验室或服务平台,促进检测人员和技术服务双下沉。提升首台(套)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等检测评定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三)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支持品牌检验检测机构开拓省外境外市场。组织检测认证机构开展目标市场质量标准等准入要求比对研究,参与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协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际标准化、检测认证活动,开展跨境或区域性互认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强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六、加强要素保障,增强发展动能(一)加大要素资源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纳入“凤凰行动”计划。完善融资渠道和扶持政策,健全金融产品服务,推行服务质量保险。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指导检验检测机构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落实发展总部经济政策,大力引进省外境外检验检测机构在浙设立区域型或功能性总部。对落户重大检验检测项目、平台,以及新获国家实验室认可等资质,符合条件的,各地按规定给予奖补。积极利用引导基金、创投基金等,引导支持各类主体建设弥补市场失灵的公益性检测项目,填补国内省内空白、配套重点产业集群等项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引育高层次紧缺人才,建设一批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检验检测人才纳入省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增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国家、省级质检中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实行动态调控。有效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单位横向项目劳务报酬等政策。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设置相关学科专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七、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监管质效(一)加强统筹规划。各设区市要将检验检测工作纳入质量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计划,同谋划同部署,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细化政策举措。分行业分领域明确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统计调查、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二)深化协同治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实现监管数据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执法行动互助,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行业自律,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检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三)推进智慧监管。深化信用监管、远程触发式无感监管。引导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检验检测人员、设备、样品等要素质量控制水平,加强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管理,完善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分类结果应用,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本意见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0号)同时废止。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4日信息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
速看!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部长通道”上介绍了哪些市场监管新部署新措施?
3月8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2024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接受记者采访。2024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4加强质量支撑 2024加强标准引领来源:央视新闻、中国质量报、市场监管半月沙龙转载请注明出处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暨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部署会
2月28日至29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暨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部署会在福建泉州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并讲话。福建省副省长常斌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全国质量工作战线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上下联动,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后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持续提升,质量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质量强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会议强调2024年,全国质量工作要以全面深入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突出讲政治、求实效、扩影响,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一要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纲要确定的重点目标,确保质量强国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要深入推进质量强企,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引领带动更多企业坚持以质取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三要深入推进质量强链,为建立发展产业生态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供质量要素支持;四要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区、镇),推动城镇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五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系统推进拉质量高线、守安全底线各项工作;六要强化质量要素协同,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探索集成服务新机制、新模式;七要创新质量政策措施,夯实质量法制基础;八要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河北、湖北、山东、浙江、广东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质量发展处(局)负责同志,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重磅 | 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
1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将在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基础上,着力打造质量标杆和先进标准。在树立质量标杆方面,从“点线面”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一是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在信息通信、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领军企业,号召更多企业学习先进、看齐标杆。二是启动一批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重点产业链,绘制产业链质量图谱,形成质量问题清单、攻关清单、政策清单,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三是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县域质量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县(区、镇)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工具,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夯实质量强国的基层基础。在增强标准先进性方面,将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提高一批技术、排放、能耗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提升家用电器、家具等大宗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升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推广新型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提升乘用车、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升重点行业能耗限额和终端产品能效标准。特别要加强关乎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力争以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二是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更好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合作中的作用。构建更加开放的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为完善国际标准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结合产业、贸易、工程建设等合作需求,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三是实施一批标准稳链重大标志性项目,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北斗规模应用等重要产业链,攻关制定人工智能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等关键环节技术标准,加快推动自主技术向自主标准转化,构建与产业链相适配的标准体系。信息来源:央视网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1项冰雪运动国家标准
7月21日,11项冰雪运动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召开。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介绍了标准基本情况,本批标准涉及基础术语、大众运动水平等级评价、冰雪运动培训、赛事组织、场所运营管理5大类。近年来,在冰雪体育发展迅速升温的同时,行业标准尚不健全、法律法规尚待完善,走冰雪运动发展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对于冰雪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尤为关键。本批11项冰雪运动国家标准的发布旨在推动冰雪运动及冰雪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基础术语方面,发布《大众滑雪运动项目基础术语》《竞速类滑冰运动项目基础术语》2项国家标准;在大众运动水平等级评价方面,发布《大众竞速类滑冰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大众冰球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大众冰壶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4项国家标准;在冰雪运动培训方面,发布《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运动培训规范》《大众冰壶运动培训规范》2项标准;在赛事组织方面,发布《大众滑雪赛事活动规范》《大众滑雪赛事活动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2项标准;在场所运营管理方面,发布《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第5部分:滑雪场所星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GB/T 42376-2023      大众冰壶运动培训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7-2023      大众冰壶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1-2023      大众冰球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2-2023      大众滑雪赛事活动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3-2023      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运动培训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5-2023      大众高山滑雪和单板滑雪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4-2023      大众滑雪赛事活动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69-2023      大众竞速类滑冰运动水平等级评价规范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8-2023      大众滑雪运动项目基础术语                                   2023-07-18    2024-02-01GB/T 42370-2023      竞速类滑冰运动项目基础术语                                2023-07-18    2024-02-01GB/T 18266.5-2023   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 第5部分:滑雪场所星级划分及评定  2023-07-18    2024-02-01标准查询地址:https://std.samr.gov.cn/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2年河北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22年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各考核等级内,按照行政区划排序):A级: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B级: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级: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7月6日
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纲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质量支撑。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突出。到2035年,质量强省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大幅跃升,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优势更加明显。二、全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动能提升1.铸牢创新发展质量支撑。构建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深化产业、区域质量和质量政策等研究,支持开展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应用。2.夯实绿色发展质量基础。实施传统产业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降低企业碳排放强度。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和落实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和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绿色、高效利用。3.增强共享发展质量保障。实施放心消费工程,健全流通和售后服务体系,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完善预付卡消费部门联合治理机制。优化消费者投诉和解智慧平台,完善投诉举报直通车(ODR)机制,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三、着力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提升4.突破产业基础质量瓶颈。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攻关。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重点关键基础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和适用性。发展基础制造工艺,推进与质量管理体系、数字智能和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建设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着力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5.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动全省主导产业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关键环节和领域质量管控水平。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推动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以质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6.突出产业集群质量引领。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培育一批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鼓励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7.培育区域发展质量高地。持续开展重点区域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及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等,推动重点区域政府夯实质量基础设施,促进质量提升,推动质量技术服务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全过程。四、强力推动产品质量提升8.维护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产品标准、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体系,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重点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制修订食品安全有关标准,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9.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推行智能制造、精益制造。推动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打造名优产品。强化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实行高端品质认证。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加特殊群体消费品供给,提升康复辅助器具等质量。丰富优质消费品进口,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10.推动工业品提质升级。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效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开展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关,鼓励整机与配套领域同步升级。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发展高质量智能成套装备,研发新型智能产品。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推动轨道交通、节能环保、冰雪等装备产品及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实现可靠性倍增和品质升级。五、大力推动工程质量提升1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加强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现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加强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管。12.提升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建造模式,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技术体系规范化。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落实建材生产、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和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耐久性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建材质量监管,加强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3.打造河北建造精品工程。完善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六、有力推动服务质量提升14.推进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服务,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会展等产业服务质量,规范发展线上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创新发展。15.加速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提升健康、托育、餐饮、文旅、体育、寄递等生活服务品质,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养老、护幼等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打造旅游精品项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户外旅游等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加强交通服务业管理,引导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丰富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规范发展。16.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能。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体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度。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快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发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七、有效推动企业质量提升17.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建设质量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执行质量标准。18.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行动,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19.壮大企业质量人才队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鼓励省内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质量教育培训,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培育“河北工匠”。八、全面推动河北品牌影响力提升20.加大河北品牌培育力度。加强系列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做强做优品牌农业。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品牌培育,打造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品牌,提升河北制造品牌价值。加强文旅、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品牌培育,努力推出服务精品。21.提高河北品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鼓励企业加快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支持企业申请中华老字号,做好河北老字号认定。22.增强品牌保护能力。强化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保护,加强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和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行为。九、构建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23.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定,提升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加强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服务业、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24.发挥计量基础作用。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鼓励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扶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25.完善认证监管体系。落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改革政策,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监管。开展认证市场净化提升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开展有机、绿色等高端品质认证,开展质量认证试点示范创建。26.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聚集发展,建成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建立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机制。完善检验检测行业品牌选树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打造知名品牌。27.增强协同服务效能。围绕重点区域、主要行业、关键领域,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标准化+”行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建设28.加强法治建设。探索“标准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模式,推行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协调联动的质量监管执法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29.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质量分析研究。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健全融资增信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金融扶持力度。30.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智慧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打击力度。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31.推动社会共治。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32.强化区域合作。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实施,促进省际质量合作,开展质量提升、教育培训、文化交流。深化京津冀“3+X”标准协同发展,推动制定一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十一、组织保障33.强化党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建立省市县统一协调的质量强省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34.细化政策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本纲要主要任务与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要完善质量提升配套激励措施,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35.优化考评机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强省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加强质量工作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激励。END信息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编辑整理: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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